最新!克拉玛依区2021年小学学区划分表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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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74 | 回复0 | 2021-7-25 20: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克拉玛依区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


招生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克拉玛依区实际,现将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办理延缓入学的本区户籍儿童,可提出入学申请。

二、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克拉玛依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2428人,共63个教学班。预计招收一年级学生3720人,计划开设93个教学班,新增30个教学班。各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三、招生时间和地点

(一)预约登记时间和地点1.预约登记时间第一批次(7月26日-8月3日)。本区户籍学生预约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携带①户口本;
②房产证;
③免疫接种证;
④幼儿园毕业证;
⑤出生证明(领养相关证明),在报名时间段内有序到居住地社区进行预约登记,录取顺序按照本公告第四条招生办法中录取顺序确定,与预约登记先后顺序无关。区教育局根据预约情况确定剩余学位。第二批次(8月9-15日)。

本区户籍学生补录登记,非本区户籍随迁人员携带
①户口本;
②父母居住证;
③租房合同或房产证;
④免疫接种证;
⑤幼儿园毕业证;
⑥劳务合同或者本人营业执照;
⑦出生证明(领养相关证明),到居住地社区为随迁子女办理预约登记。
2.预约登记地点入学登记的地点为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居住地所在社区。

(二)学位确认时间8月19-20日,家长携带预约登记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确定招收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现场报到8月27日,适龄儿童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学校报到。

四、招生办法

1.划区招生。根据社区布局、生源数量、生源结构和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分学区。学位不足的学校,允许本区户籍学生按照就便原则,自愿提出跨学区就读申请,区教育局根据申请学校学位统筹调配。(学位不足的学校有第一小学、康城小学、南湖小学、第十五小学、第一小学西南科技园校区)

2.录取顺序。
按照学区认定办法确定学区,学校学位充足,则全部录取;学校学位不足,按以下顺序录取:
(1)儿童及其父母或父母一方均为本区户籍,父母或父母一方房产与户籍地址一致;
(2)儿童及其父母或父母一方均为本区户籍,父母或父母一方房产与户籍地址不一致;
(3)儿童为本区户籍,父母均为非本区户籍,父母或父母一方房产与儿童户籍地址一致;
(4)儿童为本区户籍,父母均为非本区户籍,父母或父母一方房产与儿童户籍地址不一致;
(5)儿童为非本区户籍,父母或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父母或父母一方房产与户籍地址一致;
(6)政策性照顾儿童;
(7)本区户籍且因原认定学区学位不足,符合自愿跨学区申请儿童;
(8)儿童、父母或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无房产家庭;
(9)儿童及父母或父母一方均为非本区户籍,父母或父母一方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10)儿童及父母或父母一方均为非本区户籍,无房产家庭。
备注:
①本区户籍是指招生当年3月20日前落户;
②父母或父母一方房产是指招生当年3月20日前取得商品房产权证,或新购商品房购房合同,且具备入住条件。
③政策性照顾儿童是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现役军人、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当年高层次引进人才、跨县市访惠聚人员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


3.残疾儿童招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按上述要求报名,进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本区户籍残疾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根据要求和具体通知到克拉玛依市特殊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其他情况招生。符合政策性照顾儿童和因学位供给不足申请跨学区就读儿童,需要先到居住地社区办理预约登记,再到原学区学校确认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克拉玛依区一年级入学跨学区申请就读表),学校初核后交区教育局审核。申请跨学区就读的学生因申请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满足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在原学区就读,或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统筹安排。第一小学、南湖小学、第十五小学、康城小学、第一小学西南科技园校区因学位不足,不接受跨学区申请。不符合跨学区条件的家庭,学校不接受跨学区申请。

五、注意事项

1.到达入学年龄,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当年度不能入学的,可申请延缓一年入学。延缓入学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5),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相关诊断证明(一年以内)及《缓读期间学业辅导计划》(附件6),提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审核批准,到所居住社区备案。


2.以上招生办法和学区认定条件仅限于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学区认定后,小学6年不再变更。根据《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克拉玛依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辖区内一般不准转学。非本区户籍学生及特殊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家长提供材料时请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材料真实性,以免影响录取,若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认定学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4.家长需按照预约登记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入学登记,因家长个人原因而错过预约时间,将在招生全部结束后,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就读学校。5.已经在校就读的学生,不能重新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招生咨询电话:0990-62568 136237152
延缓入学办理地址:克拉玛依区天山路42号区政府院内棕褐色办公楼306办公室。
咨询电话:0990-6230071

附件:
1.克拉玛依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办理流程图


  2.克拉玛依区2021年小学学区划分表




  3.克拉玛依区小学学区认定办法
根据学生的户籍类型——分为本区户籍学生和非本区户籍学生两种,两种类型学生的学区认定办法如下:


一、本区户籍

(一)户主为学生父亲或母亲。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或学生本人的一处房屋产权证书,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二)户主为学生亲友。1.学生及其父母或学生及其父母一方同在此户口。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经房产局证明学生父母均无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2.学生一人在此户口。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区户口的,则确定学生父母或一方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学生父母双方都为非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中一方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父母无本区房产的,则确定学生所在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三)户主为学生本人。户主为学生本人,且学生为此户籍地址产权人的,确定此户籍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二、非本区户籍学生
1.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且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


2.学生父母双方都为非本区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区房产的,则确定此房产地址为该学生所在学区。3.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区户口或双方都为外地户口,且无本市房产的,则由市、区教育局根据有效居住证明统一调配学区。

三、特别说明

1.学生情况都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其学区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确定学区的证明材料有:家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无房证明、购房合同、出生证明、抚养权证明、领养证、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社区证明等。


2.为防止择校,从2021年起每一个学生确定的学区住址时效期为6年,即当年学生所确定的学区住址六年内不得确定为其他学生的学区(同一家庭学生除外)。


3.私下交易房产不能作为认定学区材料,学区认定结果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4.户籍、房产等学区认定材料,有效日期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

4.克拉玛依区一年级入学跨学区就读申请表



  5.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6.延缓期间学习辅导计划



来源 克拉玛依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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